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编制情况解读材料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足矿产资源禀赋、区域发展定位等安康实际,统筹部署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工作,协调解决资源保障、保护、开发利用等问题,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指导“十四五”全市矿业发展,我局组织编制了《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规划》主要依据是《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矿保发〔2020〕6号)、《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安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上位规划及政策文件。
二、主要内容
规划编制准确把握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构建全市矿产发展新格局为目标,坚持底线思维,保障矿产资源安全供应;坚持生态优先,实现矿业绿色发展;坚持两个市场,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坚持科技创新,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坚持开放共享,强化公平竞争格局;规划全面分解、细化落实了上级矿产资源规划的部署要求,对市级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进行详细部署和安排,强化了资源环境保护,确保矿产资源规划的目标指标、任务安排、空间布局和勘查开发分类管理措施能落地。《规划》共七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现状与形势:分析了全市矿产资源与矿业发展现状,总结了上轮规划实施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对“十四五”时期全市矿业发展形势提出了要求。截止2020年底,全市共发现各类矿产86种,已查明资源储量矿产47种,有31种矿产列入《陕西省矿产资源储量简表》,主要以贵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水汽类矿产为主。全市共有139个探矿权,市级及以上采矿权273个。
第二部分规划目标: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到2025年底新发现和评价大中型矿产地3处左右,采矿权总数控制在280个左右,矿山规模结构更趋合理,基本形成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开发格局,矿产资源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三部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统筹了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构建了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区域布局,落实3个国家规划矿区、3个重点勘查区、6个重点开采区。落实了全市矿产资源安全保障布局,明确了全市矿产勘查开采空间格局,突出了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差异化管理。
第四部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部署了1个基础地质调查重点工作, 9个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重点项目、5个矿产资源勘查重点项目,落实了14个省级勘查规划区块,部署了47个市级勘查规划区块,强化了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第五部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明确了开发利用强度调控,优化了开发利用结构水平,落实16个省级开采规划区块,部署2个市级开采规划区块,部署了5个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强化了开发利用管理措施。
第六部分矿业绿色发展:鼓励和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强化矿产资源绿色开采,明确到2025年,完成3个绿色勘查示范重点、3个矿山绿色开采示范点建设。强化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第七部分规划实施与管理:从规划实施责任与考核、勘查开发项目规划审核、健全规划评估机制、规划实施监督检查、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强化了规划实施与管理。
原文链接:https://zrzy.ankang.gov.cn/Content-25661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