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件名称 |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计划的通知 | ||
索引号 | szfgzbmszrzyj/2023-0136 | 公开目录: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自然资发〔2023〕13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2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年01月28日10时36分 |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
依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计划的通知》(陕自然资修复发〔2023〕1号),为切实抓好项目落实,全面完成我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现将2023年度项目计划下达你们,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扎实抓好项目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项目计划
2023年省厅下达我市秦岭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涉及汉滨、汉阴、岚皋、宁陕、旬阳、紫阳、宁陕、石泉,矿山生态修复绩效面积218.26公顷,下达资金8493万元;下达省级补助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1个,治理规模248.17公顷,补助资金800万元;下达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1个,建设规模423公顷。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以确保项目绩效全面完成。(项目计划、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2023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时间节点安排:2023年3月底前完成现场勘查、施工图设计、专家审查、施工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5月底前开工建设,11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2024 年3月底前完成绩效评价和项目验收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要主动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科学统筹、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尽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是严格资金落实。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要及时要对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积极主动争取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保障。对具备市场化参与修复治理条件的项目,要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要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按程序精心组织实施,严把项目质量关和进度关。第一要合理规划科学设计,结合区域发展优势,突出项目亮点,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经济可行、亮点突出。第二要严格施工过程管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做到施工规范化、质量标准化、管理精细化,提高项目综合管理水平。第三要规范全过程资料管理。在抓好施工的同时,严格要求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按照《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要求与验收办法》(陕自然资规〔2019〕5号)要求,同步做好项目资料,为项目验收做好准备。
四是严格落实绩效目标。部、省、市已将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执行率纳入绩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各县(市、区)要强化工程项目进度和资金监管,高度重视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执行率,会同财政部门提高资金运用效率,确保专款专用、高质量完成项目各项绩效指标。
五是加强成效宣传。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要认真总结生态修复项目实施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对管理规范、绩效突出、治理效果好的典型项目和取得的先进经验积极宣传推广,提高群众对生态修复工作的认知感和参与感,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
1.安康市2023年省级秦岭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doc
2.安康市2023年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