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易地搬迁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安康市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易地搬迁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搬迁办):
当前,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已进入全面迎接国家后评估的关键时刻,市局依据近期省级后评估反馈意见,对易地搬迁方面存在和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需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切实抓好整改完善,现就做好当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多措并举提高入住质量
一是组织各镇对脱贫户、监测户中的易地搬迁群众实际入住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坚持一户一策、综合施策,通过完善产业扶持、就业帮扶、社区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止“两头跑”现象,全面提高安置房入住痕迹,确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二是统筹用好节余资金,在安置点周边建设“小菜园、小圈舍”等小型配套设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巩固实际入住质量。进一步完善搬迁户入住台账,做到入住底数清、群众去向清,确保举家外出户档案信息准确、联络畅通。三是组织督促全市“十三五”4.06万户避灾生态搬迁对象实际入住,对个别省级备案的同步搬迁高层安置项目,12月底前达到入住标准,完善基础配套设施。
二、易地搬迁社区基础设施补短提升
坚持把易地搬迁安置社区基础配套设施完善提升工作作为推动搬迁群众稳定入住、融入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安置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任务,尽早发挥效益。及早谋划2022年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做好安置点基础设施完善、补短、提升。
三、加快灾后重建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一是针对因灾房屋倒塌或受损的农户,需要通过搬迁解决安全住房问题的,采取安置到城镇社区、搬迁安置小区等现有存量房或临时过渡性安置等方式,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二是对排查出的少数安置点基础设施受损情况的,立即组织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区分情况启动工程措施,确保安全质量达标、消除风险隐患。三是进一步摸准核实受灾及受自然灾害威胁群众的底数,谋划启动新一轮易地搬迁。
四、全面兑付资金切实保障群众权益
按照相关政策,县(市、区)政府是易地搬迁项目实施主体,搬迁资金已由省全部直接拨付到县(市、区)。要对照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台账,把符合政策的腾退奖补资金及时全部兑付到户;把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旧宅腾退工程施工费用和涉及的农民工工资等,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到位,确保易地搬迁领域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完善不动产证办理务必发放到户
对前期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中,采取容缺办理的安置项目,按照中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市、区)政府制定的完善手续方案,根据“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抓紧补齐、完善各类手续和资料,特别是涉及规划、用地等方面。进一步核实核准不动产证登记发放底数,在确保“应办尽办”的基础上,务必全部发放到户,确保“应发尽发”。
六、妥善处理易地搬迁各类信访舆情
各县(市、区)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聚焦易地搬迁群众反映集中的风险点,切实把群众工作做深做实做细,把舆情风险和信访隐患降到最低。要多渠道收集信访线索和信访苗头,提早介入、主动办理。按照结果不认可不放过,问题不清零不放过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严禁层层批转,用情用心用力化解矛盾,营造良好稳定的易地搬迁舆论氛围。
七、积极配合抓好易地搬迁后扶工作
继续为相关部门开展公共服务、产业培育、就业帮扶、社区管理等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提供基础数据。用足用好增减挂钩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贷款资金还款工作。结合新一轮避灾搬迁摸底情况,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把安置社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体编制、一体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市场主体、产业项目向安置区聚合。
八、切实抓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要通过统筹安全底线与有序发展、短期发展与远景规划、资源保护与科学利用、文化保护与传承弘扬之间的关系,精准谋划村庄规划空间布局,精准定位村庄发展,科学编制村庄规划,以此为契机,积极谋划启动新一轮易地避灾搬迁工作。当前,要以“多规合一”规划编制试点村为重点,确保全市完成40个村的试点任务。通过试点示范,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以高质量的村庄规划推动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为切实推动上述工作落地见效,近期市局将组成三个工作组,到县开展指导服务,具体情况见附件。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安康市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