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资函〔2021〕331号 关于政协安康市四届五次会议第305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薛玉发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政协安康市四届五次会议第305号
提 案 的 复 函
张龙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后续建设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关心、关注,以及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截止2020年我市易地扶贫建设及安置工作已全面完成,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已全面启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发〔2020〕1号)、《关于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安办字〔2020〕3号)、《关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安发〔2020〕4号)等文件,对全市易地搬迁后续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一、关于出台物业管理办法及大修基金收取管理办法问题。此项工作在市委2020年印发的《<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安发〔2020〕3号)文件中明确,牵头单位为市住建局,责任单位为各县区,该项工作不在我局工作职责范围。
二、关于建议对较高楼层(六层以上含六层)加装电梯问题。此项工作若要实施涉及到安置房是否符合改造要求、改造中群众的临时安置、改造需要的大量资金如何筹措问题,目前,中省自然资源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无任何相关政策及资金支持,因此自然资源部门无法解决此问题。另,按照省市易地搬迁工作要求,我市各县区已将搬迁资产移交,因此,建议此工作可由县镇政府根据搬迁群众需求,结合实际情况,统筹相关部门项目及资金组织实施。
三、关于建议建设便民的小菜园、小圈舍供搬迁群众使用问题。此工作在市后扶办印发的《安康市2021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要点》中进行了安排,并明确由发改部门牵头,责任单位为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据掌握,我市许多有条件的安置点已经落实小菜园、小圈舍、小饭桌等暖心工程,对具备条件但还未落实的安置点,我们将按照后扶办的责任分工,积极履职,配合后扶办及有关部门、县区进一步抓好落实。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及建议,也恳请您能一如既往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我们也将持续按照市委关于后续扶持及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对照我局承担工作职责,全力以赴,履职尽责,抓好工作落实。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1330915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