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变青山!石泉县超额完成矿山修复任务
近年来,石泉县自然资源局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坚持矿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并重,多措并举,完成了矿山修复治理面积76.4亩,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年度矿山修复治理面积63亩任务指标。
据悉,石泉县是陕西省重要的矿产资源富集区。早些年,由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且开采水平低,加之生态环保意识淡薄,导致矿山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启动以来,石泉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深刻警醒,2019年至今,共计投入资金181万元,建成2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点,治理矿山地质灾害隐患2处,扎实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让荒山重披绿装。
整体布局,突出重点。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建立健全市、县、矿山企业三级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突出以秦岭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及“三区两线”为重点,掌握各类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现状和变化情况,着力解决重点地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组织实施,抓好落实。不断加强矿山环境监管,矿山生产过程中对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达标的予以关闭。对即将闭坑的矿山,限期做好“复垦还绿”为主的综合治理,经审查验收达标后,方可闭坑。对于综合治理未达标,又拒不整改的矿山企业,取消该矿业权人申请登记新采矿证的资格,
明确责任,统筹推进。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加大财政资金对历史遗留、无主、政策性关闭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修复的支持力度,设立治理修复或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同时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金参与,解决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靠政府的资金短板。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目标纳入矿山企业诚信重要内容,压实矿山企业治理修复主体责任。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拓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宣传渠道,普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鼓励公众对破坏矿山生态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截至2020年底,石泉县城关镇麻柳沟建筑石料矿等两个矿山纳入省绿色矿山创建库,另有池河镇双喜石灰岩矿等两个矿山正积极申报第三批省级绿色矿山。目前石泉县的生产矿山全部达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方案》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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