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友反映“购买兴华都市花园小区商品房至今未拿到房产证的问题“有关情况的核查结果
匿名网友反映:“我2016年在都市花园50栋一单元买的商品房,2016年9月交房,但是直到现在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去问了几次都回复还没有办,请领导帮我做主”,我局高度重视,安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核实你反映的问题。现将兴华都市花园小区50栋楼办证情况和不动产登记原则、程序回复如下:
一、兴华都市花园小区业务办理情况
经核实,兴华都市花园小区50栋楼由兴华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你反映的兴花都市花园小区50栋楼属于小区二期工程,开发公司目前正在对43-57号楼验收备案阶段,工程验收合格后,开发公司接规划、质检、消防、物业等相关部门审批文件向登记部门提交办证申请。截至目前我局登记部门未收到开发公司提交的相关办证资料 。
二、不动产登记原则、程序
1、登记原则 不动产登记是“依申请登记”原则,既新建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向登记机构提交办理小区总证和业主分证的申请,登记机构方可受理小区业主的办证事宜。
2、登记程序 办理总证程序:房产开发公司向登记机构提供开发建设小区的立项、用地、规划、房屋竣工验收报告、房产测绘报告、宗地测绘报告等审批文件资料。登记中心审查受理后,办理小区总证。办理分证的程序:在办理小区总证的基础上,小区业主按登记规定提供个人详细相关资料,缴纳相关税费后,由小区开发公司和业主共同申请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业主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按照不动产登记原则和程序,我局登记部门未收到开发公司提交的相关办证资料,暂时还不能为小区业主办理产权证书。为早日解决你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问题,我局已督促开发公司尽快提交合法齐备的办证资料,解决业主的办证问题。
感谢你关注不动产登记方面的工作,希望你对于今后的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