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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用在何处?

时间:2016-05-18 17:45 作者: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地价贵如金,每次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动辄上亿元,少则千万元。这么多的土地款是否专款专用?它们用到哪里去了呢?这一连串的问题,也正是许多百姓所关心的问题。为此,我们带着疑问采访了市国土资源局计财处王敏处长。

  问、土地出让金收缴的主管部门是哪个?国土部门在其中起什么角色?

  答: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土地出让金全部上缴财政,由财政列入预算,专款专用,财政部门是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主管机关,国土资源部门只是土地出让金的代征机关。杭州市的土地出让金由市国土资源局代为征收,资金直接进入市财政局的土地出让金专户。

  问、那么土地出让金进入市财政专户后,这笔资金是如何使用的呢?

  答:这笔款项主要用于五种用途。一是招拍挂地块的收购补偿;二是土地先期开发成本补偿,如 拆迁、平整等;三是用于地块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四是按规定上缴国家、省、市的有关规税规费,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杭州市的标准为40元/平方米;五是对原先拥有土地的国有企业进行技改、企业转制的补助。在这五项中,前两项约占50%左右。以去年出让的位于西湖区三墩镇的杭政储出[2005]25号地块为例,该宗地块出让面积为5.104亩,土地总价为2839万元。政府将这笔资金的45%左右用于地块的征地拆迁、绿化迁移、征地测绘、地块平整、评估、规划方案设计、上缴规费等;余下的55%左右全额缴入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问:哪些机构有权监督这笔资金的使用,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将作何处理?

  王敏处长:杭州市房地产开发用地从1998年11月开始招投标或拍卖以来,市国土资源局代财政征收的土地出让金逐年增长,土地出让金已成为杭州市城市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必须专款专用。国家审计署、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以及省、市审计部门都不定期地对我市的土地出让金的征收使用进行跟踪检查审计,对土地出让金中征管用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一律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查处,以确保土地出让金使用的合法、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