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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问答

时间:2016-05-18 17:40 作者: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问:为什么要办理土地登记?

  答:《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要进行登记、发证,“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问:什么情况下办理土地登记?

  答:出让、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要办理初始登记;购商品房、房改房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及转让、继承等要办理变更登记;抵押、出租要办理他项权利登记。

  问:土地证书有什么作用?

  答:土地证书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有权)的法律凭证,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必要证件。  

  问:土地登记发证的程序怎样?

  答:土地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申请一地籍调查①权属调查②地籍测量一审核一注册登记一颁发(换发、更改)土地证书。

  问:商品房、房改房土地登记发证程序怎样?

  答:土地登记申请一地籍调查一审核、审批一登记发证。

  问:个人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①土地登记申请书;②个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③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④购房发票(复印件);⑤房产证(整本)(复印件)。

  问: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①土地登记申请书;②法人资料证明、委托书:③建设用地呈报表;④立项文件;⑤规划红线图、规划许可证、控制文件;⑥勘测宗地图及测绘成果表:⑦原土地使用证;⑧用地批准通知书:⑨其它权属来源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