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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先生-求助办理康泰园二期房产证

信件主题: 汪先生-求助办理康泰园二期房产证
来信人: 汪宣斌 来信日期: 2019年11月30日 来信编号: DH201911300291
信件内容: 2015年,汪先生购买康泰园二期13号楼1707室房屋,2017年已交房,2018年9月3日下发房屋质量保障书,但房产证至今未进行下发,咨询售楼部工作人员告知暂时无法办理房产证,现汪先生希望相关部门核查予以合理解释,并帮助尽快办理房产证。
信件回复: 市自然资源局:一、有关汪先生反映的康泰园二期房屋登记问题,属于转移登记。开发公司向登记部门提供开发建设小区的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查受理后,办理该小区总证;房产开发公司取得不动产权总证后,小区业主按登记规定提供个人详细相关资料,缴纳相关税费后,由开发公司和商铺业主共同申请,登记中心为业主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二、经与开发公司核实:现康泰园小区2期已向登记部门提交申请办理总证资料。因康泰园二期体量较多,涉及办证的楼幢户较多,登记部门已进入系统录入信息资料环节,开发公司已委派2名员工专职从事此项工作。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
回复时间: 2019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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