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0年11月27日15时57分 作者: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文件名称 |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
索引号: | szfgzbmszrzyj/2021-0106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年11月27日15时57分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
为加强和规范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陕西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陕自然资发〔2020〕5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工作,现将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4日
请下载附件:陕西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