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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在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工作中增加山地丘陵地区切坡建房调查内容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0年11月05日15时50分 作者: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文件名称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在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工作中增加山地丘陵地区切坡建房调查内容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szfgzbmszrzyj/2021-0105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自然资办发(2020)360号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年11月05日15时50分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

       现将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在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工作中增加山地丘陵地区切坡建房调查内容的通知》(陕自然资勘发〔2020〕6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贯彻执行,并做好相关工作。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3日

       请下载附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在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工作中增加山地丘陵地区切坡建房调查内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