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无障碍浏览
本站支持IPV6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曝光旬阳县5起 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时间:2019年08月27日11时37分 作者: 来源: 分享至:

为加强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坚决制止和依法从严查处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行为。现将旬阳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处的5起自然资源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如下:

(一)旬阳鑫顺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2018年8月,旬阳县自然资源局在城关镇日常巡查中发现,旬阳鑫顺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情况下,擅自占用青泥社区三组集体土地23.87亩建设彩钢板厂房、砖混结构工人宿舍楼及石料堆放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和43条之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旬阳县自然资源局已对该起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退还土地,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处以罚款130886.6元人民币。

(二)旬阳县朝博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2018年12月,旬阳县自然资源局在红军镇日常巡查中发现,旬阳县朝博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在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红军镇丰积村一组集体土地3273.31平方米用于砂厂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之规定,属于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旬阳县自然资源局已对该起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旬阳县朝博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丰积村集体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处以罚款48077.15元。

(三)旬阳盛鑫轻工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2019年4月,旬阳县自然资源局在吕河镇日常巡查中发现,旬阳盛鑫轻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吕河镇敖院村三组建设用地建厂房2122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之相关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旬阳县自然资源局已对该起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旬阳盛鑫轻工科技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旬阳盛鑫轻工科技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活动板房和其他设施;处以罚款10610元;处理相关责任人一人。

(四)陕西铭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2019年4月,旬阳县自然资源局在小河镇日常巡查中发现,陕西铭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小河镇张良村五组集体土地5376.59平方米修建弃渣加工设备(厂棚)、工人生活用房(活动板房)及堆放砂石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旬阳县自然资源局已对该起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清除地面堆放的其他堆放物,恢复土地原状;处以罚款23125.25元。

(五)旬阳县汞锑工业公司非法占地案

2019年4月,旬阳县自然资源局在小河镇日常巡查中发现,旬阳县汞锑工业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小河镇铁厂村二组3247.59平方米集体土地堆放矿石及弃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之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旬阳县自然资源局已对该起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旬阳县汞锑工业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限期清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堆放物,恢复土地原状;处以罚款14825.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