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
作者: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负责人:张润
电话:0915-3200976
职责:贯彻实施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农地保护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及未利用土地开发等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及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组织实施基本农田划定、占用、补划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土地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生态保护补偿等工作;监督管理全市设施农业用地和临时用地;负责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调查;指导县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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