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办理黄凌霄“19649-33号”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的公告
时间:2019年07月25日10时07分 作者:未知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7.2款、第2.1.2款、第9.3款、第9.4款的规定。“(2018)陕0902执50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2018)陕0902执50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嘱托,法律文书中对应的权利人黄凌霄名下 “19649-33号”房屋所有权证无法收回,现注销废止。不动产登记部门将直接办理安康市金州大厦1504号房屋产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