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无障碍浏览
本站支持IPV6

自然资源部关于修改《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的决定

时间:2025年12月10日10时41分 作者:自然资源部 来源:自然资源部 分享至:

       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做好与《民法典》相关规定的衔接,自然资源部决定修改《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一)将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将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清算组、破产管理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遗产管理人等依法有权管理和处分不动产权利的主体,参照本章规定查询相关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三)将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修改为“(三)不动产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或者居住权登记等情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然资源部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