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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利县华美高矿业有限公司平利县香河重晶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3个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5年02月18日15时22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和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市级发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国土资发〔2017〕236号)要求,我局对《平利县华美高矿业有限公司平利县香河重晶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平利海洋矿产有限公司平利县神仙台重晶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白河县荣顺矿产开发有限公司白河县麻虎镇康银(整合区)石英岩(绿松石)、重晶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  邮编:725000

联系单位:安康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科

联系电话:0915-3200976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8日

附件:1、平利神仙台重晶石矿二合一方案(公示稿).pdf

2、平利香河重晶石矿二合一方案(公示稿).pdf

3、白河县麻虎镇康银(整合区)石英岩、绿松石、重晶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