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利县蜡烛山石英矿深部及周边零星分散资源普查探矿权协议出让公示
一、出让人
名称: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
二、受让人
名称:陕西博正鑫太新型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场所:平利县长安镇兴隆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26MAB30G4099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平利县蜡烛山石英矿深部及周边零星分散资源普查
勘查矿种:石英
地理位置: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长安镇兴隆村
勘查面积:0.0393平方公里,勘查范围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序号 纬度 经度
1,32°19′20″,109°28′28″
2,32°19′19″,109°28′29″
3,32°19′28″,109°28′30″
4,32°19′28″,109°28′32″
5,32°19′19″,109°28′31″
6,32°19′18″,109°28′31″
7,32°19′07″,109°28′32″
8,32°19′07″,109°28′32″
9,32°19′08″,109°28′31″
10,32°19′08″,109°28′31″
11,32°19′16″,109°28′27″
12,32°19′17″,109°28′27″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理由:本次协议出让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关于“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3日
如对本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本公示在安康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