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利县水坪重晶石矿Ⅱ号矿体深部普查探矿权的协议出让公示
(公示文号:安自然资矿协议〔2024〕1号)
一、出让人
名称: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
二、受让人
名称:平利县卓越矿业有限公司
场所:平利县洛河镇岱峡村一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260569175631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平利县水坪重晶石矿Ⅱ号矿体深部普查探矿权
勘查矿种:重晶石
地理位置: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洛河镇
勘查面积:0.3951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序号 经度 纬度
1,109°07′46.684″,32°18′10.165″;
2,109°07′41.384″,32°18′03.438″;
3,109°07′21.563″,32°18′00.871″;
4,109°07′18.663″,32°17′44.113″;
5,109°07′31.305″,32°17′37.833″;
6,109°07′51.376″,32°18′06.987″;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矿产资源的,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
理由:本次协议出让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关于“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21日
如对本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本公示在安康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