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资函〔2024〕199号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169号提案的复函
曾红林、王怀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摞荒地治理筑牢粮食安全根基的建议》(第169号)收悉,现就建议涉及自然资源部门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紧盯耕地保护考核目标,以核实处置工作为抓手,积极稳妥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全市设置一级田长2人、二级田长24人、三级田长269人、四级田长1752人,任命1.3万余名农村党员干部担任网格长,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网格化监管体系。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恢复耕地10.33万亩,耕地数量比上年度增加5.57万亩。恢复补划永久基本农田8.83万亩(其中恢复3.16万亩,补划5.67万亩)。虽然在耕地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全市耕地资源禀赋差、底图矛盾多、恢复难持续等原因,全市耕地保护还存在一定的困难。下一步,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为遵循,从思想意识、机制建设、执法监察、责任落实等方面全方位发力,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一、强化宣传引导,树牢“不能占”的思想意识。充分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基层群众保护耕地的意识。一是灵活宣传方式。结合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知识手册、宣传标语等传统方式,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新型载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宣讲耕地保护重大意义、法规政策、管控要求等,做到耕地保护宣传家户喻晓、深入人心。二是突出信息公示。为每一块耕地、特别是每一块永久基本农田制定信息公示牌,标明类别、位置、面积、管护责任人,让群众明白哪些土地可以用作建设用地、哪些土地不能占用、哪些土地占用是需要先补充耕地的,从源头上预防占用耕地的行为。三是落实占补平衡。按照以占定补,略有盈余原则,合理确定耕地提质改造计划,以提升耕地质量等别为重点,通过“旱改水”“坡改梯”等措施,大力实施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增加补充耕地面积和粮食产能,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方面入手,持续优化耕地格局,以山上换山下、以技术换空间,确保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着力破解耕地林地重叠及耕地撂荒难题。
二、坚持底线思维,健全“不敢占”的保护机制。充分发挥规范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持续在巡查报告、激励鼓励、考核问效等机制建设上下功夫。一是建立巡查机制。建立耕地保护动态调查监测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规范完善乱占耕地发现和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耕地保护巡查监管,做到“早发现、快制止、严查处”,把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积极探索“属地政府+行业部门+村组+农户”的联合监管模式,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网格管”的精细化管理格局。二是落实激励机制。用活用好耕地保护激励机制,规范耕地保护先进县(镇)评选、申报程序,持续落实省级100万元和市级10万激励资金,强化激励资金绩效管理,充分调动各县(市、区)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深化农业补贴同粮食生产挂钩机制,激发农户种粮积极性,将补偿机制作为耕地保护的基础。三是完善考核奖罚机制。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注重平时考评和结果运用,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构建政府主体、分工明确、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大耕保”格局。
三、严格执法监察,提升“不愿占”的行动自觉。充分发挥耕地保护执法监察“利剑”作用,严格执法监管,维护良好秩序。一是发挥卫片优势。按照“月清、月核、年度评估”要求,抓好会商研判、市级审核、警示提醒、驻点督导等工作,履行好发现、报告、告知、处置等法律职责,做到依法履职、尽责免责。二是严格规划管控。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位置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严格规划监督实施,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制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城镇开发边界对城镇建设的约束作用,严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三是严格执法监察。综合运用立案直查、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等方式,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探索试行“两平衡一冻结”制度,对违法占用耕地的,建立台账、重点督办、销号管理,穷尽手段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四、实行网格管理,完善“不会占”耕地的责任体系。结合我市“321”基层治理模式,实行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不断提升保护质效。一是压实保护责任。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的要求,以耕地保护田长制为基础,积极探索耕地保护责权挂钩机制,压实四级田长、1.3万名网格长的责任,确保每一块耕地都有人管、管得住。二是坚持齐抓共管。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发挥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发改、监察、财政、住建、交通、农业、水利、林业、文旅广电、生态环境等部门各负其责,确保耕地保护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坚持“零容忍”态度,对新增违法占地、耕地保护督察反馈、秦岭区域违建、领导交办、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等问题线索,坚持依法依规及时查处整改,该拆除的拆除、该处罚的处罚、该移交的移交、该报批的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批。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自然资源工作予以支持。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党宝明 电话:18709155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