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资函〔2024〕184号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341号提案的复函
燕卫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建议的提案》(第3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会同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用地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相关支持措施,切实加强公益性公墓用地保障。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审批效率,把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公墓项目纳入建设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单独组卷,单独报批,即时受理,限时办结;城市公益性公墓用地按照划拨方式供应,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可依法使用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土地。二是指导各县(市、区)科学编制公墓建设专项规划,明确公益性墓地的点位、面积和规模,并将相关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为公益性公墓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提供法定依据。三是加大对公益性公墓违法违规用地执法监管力度,将公益性公墓用地纳入日常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巡查内容,严厉查处公益性公墓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坚持对新增违法用地“零容忍”,坚决遏止散埋乱葬随意占用耕地的现象。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与您保持联系和沟通,欢迎对安康市自然资源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2日
(联系人:李庆东 电话:32046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