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资函〔2024〕211号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84号建议的复函
郑伦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宁陕县保护区关闭退出矿业权补偿和生态修复资金的建议》(第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中省有关要求,2020年全市完成了秦岭核心、重点保护区域20宗矿业权(其中采矿权:核心保护区1宗,重点保护区11宗;探矿权8宗涉及1500米标高以上)关闭退出工作。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商请测算秦岭生态保护区域矿业权退出价款退还以及补偿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的函》(陕自然资函〔2020〕42号)文件要求,经县(区)局测算申报,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向省财政厅和省自然资源厅申请了矿业权退出补偿资金。
截至目前,中省累计下达全市矿业权退出补偿资金24625万元(其中2020年度8855万元,2021年度6684万元,2023年度9086万元),经会商市财政局,共拨付宁陕县退出补偿资金18428.6万元,占比75%。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向省级相关部门汇报有关情况,积极争取矿业权退出补偿资金。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杨乾胜 电话:13319155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