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资函〔2024〕209号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83号建议的复函
张文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失地农民养老统筹的建议》([2024年]第18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请市政府安排相关职能部门补办东坝防洪工程项目用地手续”问题。应由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向我局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经核实,东坝防洪工程项目建设业主单位为原安康市中心城区防洪保安工程建设委员会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原市防洪保安办”)。由于原市防洪保安办已撤销,其相关职能已并入市高铁建设事务中心,建议由市高铁建设事务中心负责完善东坝防洪工程项目用地报批基础资料,并筹集用地报批所需资金,按照法定程序报省政府审批。
二、关于您提出的“将东坝防洪工程项目失地农民养老统纳入社保解决,将基层为维护稳定垫付的养老统筹922500元归还”问题。经核实,该项目征地工作是由原市防洪保安办委托汉滨区新城办实施的,该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一直由新城办支付,未纳入市级养老补助发放范围。
目前,中心城区部分市级项目用地由汉滨区负责实施征收,涉及的被征地农民未纳入市级养老补助发放范围,此类问题涉及人数较多,建议由汉滨区政府对此类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呈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决定是否将这部分被征地农民未纳入市级养老补助发放范围。
由于您提的建议涉及的土地报批费用、失地农民养老补助等资金量大,牵涉的被征地农民较多,短期内无法完全解决您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我局已将您的建议向市政府作专题汇报。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进和推动该项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土地征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欢迎您继续为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彭绪建 电话:18391516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