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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局督促指导集中整治工作

时间:2024年07月01日10时55分 作者: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领域不动产“办证难”方面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力度,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加快“办证难”问题解决。6月13日至6月20日,安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搬迁办主任马新斌,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贤国,带领市住建局、市税务局相关业务负责人,对我市部分县(市)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督促指导,通过实地走访、会议座谈等调研了解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困难。

       指导组一行先后实地走访了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平利县、岚皋县、旬阳市、白河县未化解处置到位项目,与问题项目相关负责人面对面交流,了解每个项目在办理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过程中存在堵点难点,总结值得借鉴的经验做法。

       指导组分别听取了各县(市)关于历史遗留问题办证难集中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就有关问题展开交流,重点就各部门职责分工、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办理流程等情况进行详细指导。指导组对各县(市)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客观指出部分县(市)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安排了下一步工作。

       指导组要求,一要坚持人民至上,用心解决民生难题。按照省上“决战五、六月”和“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采取超常规措施”的要求,确保在6月底之前化解问题项目不低于问题存量的70%,具备转移登记条件的项目办理转移登记率不低于50%,做到“应化尽化、应登尽登”。二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方责任。压实部门牵头主导责任、专班办统筹协调指导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形成合力推进问题化解。三要认清严峻形势,加快首次登记。对剩余的项目要采取坚决有力的办法,在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认定的前提下,运用好省专班办出台的证审分离、证缴分离的办法,办证与补办完善相关手续同步推进。四要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政策宣传。在已完成首次登记的项目中,具备办理转移登记条件的房屋,要采取多种方式、多种形式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五要加大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按照省专班工作要求,要对拒不配合处置遗留问题的开发建设主体,要采取多种手段进行惩戒处罚,对一些性质恶劣、影响整体工作进度的企业列入惩戒名单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