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拨付2023年地质灾害成功预报奖励资金的通知
文件名称 |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拨付2023年地质灾害成功预报奖励资金的通知 | ||
索引号 | szfgzbmszrzyj/2024-0580 | 公开目录: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05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年02月06日09时05分 |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
2023年在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20起,避免伤亡103人,获集体二等奖3个、集体三等奖7个、集体四等奖5个、个人三等奖5个共20个奖项。
为表彰成功预报先进集体、个人,鼓励调动各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性,根据《陕西省地质灾害成功预报奖励规定》,省厅下发了《关于2023年地质灾害成功预报奖励的通知》(陕自然资勘发〔2023〕84号),拨付我市2023年地质灾害成功预报奖励资金共30.5万元。其中汉滨区10万元、紫阳县9.5万元、岚皋县6万元、平利县3万元、白河县2万元。
根据省厅资金安排和有关要求,市局现下拨汉滨区、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白河县成功预报奖励资金30.5万元(见附表)。请各县区局及时将奖励资金拨付到相关单位(个人),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分配使用,加强管理,并认真交流总结工作成效与存在问题,全力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