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坡岭片区局部区域用地布局优化方案的公示
随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城西客运站、城西小学等用地急需按上位规划要求在马坡岭片区布局落实,我局组织专家对该片区局部区域用地布局优化进行了论证,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一、地块位置
本次规划用地位于马坡岭片区东部,西侧以瀛湖路为界,北侧以西郊公园边界为界,南侧以恒华家园用地范围为界,东侧以新的城镇开发边界为界,总用地范围约为 24公顷(360亩)。
二、方案内容
本次规划细化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功能布局,结合地形地貌现状及新项目布局实际需求,严格执行《陕西省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自北向南依次规划布局为对外交通场站用地(城西客运站)、教育用地、消防用地、商业用地、供燃气用地。规划用地东侧二级台地按照依山就势、高低错落的原则布置居住用地。
各地块具体用地指标:
地块一为对外交通场站用地,面积24922平方米(37.4亩),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35米,绿地率≥30%;
地块二为中小学用地,面积41264平方米(61.9亩),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18米,绿地率≥30%;
地块三为消防用地,面积4172平方米(6.3亩),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24米,绿地率≥25%;
地块四为商业用地,面积11505平方米(17.3亩),容积率≤2.8,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24米,绿地率≥30%;
地块五为供燃气用地,面积3032平方米(4.5亩),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24米,绿地率≥25%;
地块六为幼儿园用地,面积6697平方米(10.0亩),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18米,绿地率≥30%;
地块七为城镇住宅用地,面积11357平方米(17.1亩),容积率≤2.8,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54米,绿地率≥30%;
地块八为城镇住宅用地,面积69707平方米(104.6亩),容积率≤1.6,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18米,绿地率≥30%;
地块九为城镇住宅用地,面积15642平方米(23.5亩),容积率≤1.6,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18米,绿地率≥30%;
地块十为公园绿地,面积24065平方米(36.1亩);
地块十一为公园绿地,面积2610平方米(3.9亩)。
三、公示时间
2024年5月31日-7月1日
四、反馈方式
请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邮箱:742981868@qq.com,或书面送至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联系电话:武泽君 0915-3204676
附件: 用地布局方案图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