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不动产公告字2024第15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依据《汉滨区关庙镇人民政府关于沈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2023年度前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及规划的批复》(关镇政字〔2024〕36号)拟对关庙镇沈家岭社区十二个小组571户居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予以首次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联系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国土信息大厦2层0213室;联系电话:0915-6666901。
附件: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首次登记(沈家岭社区居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花名册) .pdf
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