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szfgzbmszrzyj/2023-0260 | 公开目录: | 单位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自然资发〔2023〕81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3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年05月31日14时02分 |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各测绘资质单位:
按照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我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我局制定了《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31日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我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陕西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在全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我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及测绘单位存在的问题,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深入的加强监管力度,营造公平、有序、健康的发展环境。
二、责任分工
我局负责开展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的检查工作,检查比例不低于本行政区域内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总数的10%。
三、组织实施
(一)确定被检查单位名单
根据电脑摇号系统从测绘地理信息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被检查单位名单。对被投诉举报、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有违法违规等情况的单位,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二)有序开展检查工作
市局将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认真做好全市检查工作。检查前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检查中要严守程序,做好记录。
(三)加大检查结果应用
检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并将结果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平台。对被抽查对象存在违规行为尚不构成行政处罚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对检查中发现有测绘违法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查处。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计入该单位的不良信用记录.对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四、进度安排
本年度检查时间为2023年5月-11月。
5月:市局确定本市被检查单位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6月-11月:市局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12月:对全市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并上报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五、检查内容
(一)测绘资质检查
1.对测绘资质的监督检查。取得测绘资质的单位从事测绘活动是否符合准予测绘资质时所确定的条件、标准、范围、方式以及有否履行法定义务等。
2.对测绘项目执行中测绘人员作业证的监督检查。测绘项目的实施,测绘人员是否依法持有测绘作业证。
(二)测绘质量检查
1.对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测绘资质单位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情况和测绘资质单位完成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情况。
2.对测绘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测绘资质单位在实际生产作业过程中使用的测绘仪器的检定情况。
3.对各领域测绘活动的监督检查。测绘资质单位在水利、建设、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测绘活动对国家有关工程测量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4.对测绘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技术设计中使用标准的有效性;技术设计中采用精度指标的合理性。
(三)涉密测绘成果检查
对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的监督检查。测绘单位保密组织机构、保密制度建设、保密设施配备、涉密测绘成果生产、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管理使用、涉密人员保密培训教育等情况。
(四)地图管理监督检查
对公开出版、展示、登载地图的监督检查。地图是否获得审图号,是否正确标注审图号,是否送交样本或履行备案,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开地图管理规定的问题等。
六、检查程序
(一)书面通知
市局于检查前5个工作日,向被检查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告知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和具体要求。
(二)实地检查
市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到测绘资质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原始记录和证件材料等。
1.听取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2.查阅、核对与检查内容相关的证书、票据、合同、凭证和文件资料等;
3.实地检查被检查单位有关资质管理、质量保证体系、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地图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4.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和有关情况登记表,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人现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
(三)反馈意见
市局现场向被检查单位书面反馈检查意见;情况复杂或者现场难以出具结论的,在实地检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被检查单位书面反馈检查意见。需限期整改的测绘资质单位,整改完成后须报送整改报告,由市局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应依法进行处理。
对拒绝、阻挠或者不配合测绘资质检查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不良信用记入该单位信用信息。情节严重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四)公布结果
全市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结束后,市局将对检查工作进行公布,并将检查结果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平台。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内在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 市局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部署,推动本年度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做好联动、协同配合
在检查中各级管理部门要做好联动,省局到地市检查时将邀请市局共同参与;市局到县区检查时将邀请县级自然资源局共同参与。在联合检查中,上级部门要对下级部门的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提升监管能力。
(三)加强引导,做好服务。
市局在检查过程中,要主动倾听测绘单位的声音,了解测绘单位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帮助测绘单位答疑解难,为资质单位做好服务。要督促各测绘资质单位依法测绘,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测绘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主动向测绘单位介绍最新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引导测绘单位健康发展。
附件: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被查单位名单
附件: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被查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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