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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民生服务“最后一公里” 铺就为民解忧幸福路 岚皋县开拓创新有效破解城乡居民办证难题

时间:2023-11-21 09:24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岚皋县属于典型的“八山一水一分田”地貌,县城及各集镇山高坡陡,难以形成连片规划集镇区,加之原来村(居)民意识淡薄,认为仅有合法土地手续即可,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概念,导致县域内村(居)民老旧自建房屋很多规划手续不齐,按照现有流程补办手续将面临补办程序复杂、且难以操作、周期长等矛盾突出的诸多问题,岚皋县自然资源局迎难而上,切实践行“群众为先、服务至上”宗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敢为人先”的魄力,摸着石头过河,主动担当,勇于作为,从提升能效、办事程序、服务模式上精准发力,打通了不动产登记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解决了群众困扰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将遗留的历史旧账变成了“历史”,走出了一条依法登记的新路子,受到群众和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

一、具体做法

(一)开拓创新谋突破。为解决县域老旧自建房规划手续不完善办证难的问题,岚皋县自然资源局牢固树立“为民办实事,为企优营商”的理念,从“转作风、提效能、优思路、抓落实”上精准发力,多次与县行政审批局、住建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制定方案并上报县政府审议通过,担当作为率先在全市出台了老旧自建房登记的解决方案,按照历史成因分四类五个时间段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解决办法。

(二)制度建设开新局。

1、部门联动实现县城规划区重点突破。一是对在县城规划区内,2008年1月1日前已建成村(居)民房屋,取得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证,未办理房产证的,由镇人民政府、社区(村委会)出具老房证明,住建局现场踏勘确定是否符合县城规划,对于符合或轻微影响现行规划的,出具房屋符合县城规划的意见后办理不动产登记。二是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偏远地区,2008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15日期间已建成村(居)民房屋,已取得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证,未办理房产证的,由住建局现场踏勘确定是否符合县城规划,对于符合或轻微影响现行规划的,出具房屋符合县城规划的意见后办理不动产登记。三是对2015年6月15日后,县城规划区内村(居)民新建、改建、扩建、重建房屋建设,必须严格按《岚皋县县城规划区村(居)建房管理办法 》办理各项证件。

2、简政放权实现集镇创新突破。一是2017年9月1日前,各镇规划区范围内(外)村(居)民已建成房屋,取得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证,未办理房产证的,由镇政府出具符合镇村规划的意见后办理不动产登记。二是2017年9月1日后,各镇规划区范围内村(居)民新建、改建、扩建、重建房屋,在镇政府(城关镇除外)出具选址意见书、在住建局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在国土局办理用地批复,镇政府出具符合镇村规划的意见后办理不动产登记。三是2017年9月1日后,各镇规划区范围外村(居)民新建、改建、扩建、重建房屋,建房户持土地审批手续,由镇政府出具是否村镇规划的意见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取得成效

(一)老旧自建房不动产登记“中梗阻”彻底打通。此项工作让县域老旧自建房规划手续不完善办证难的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破解了困扰群众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打通了民生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将不动产登记服务打造成了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截至目前,已累计解决12000余户群众办证难问题,切实增强了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县域不动产登记管理协作机制初步建立。此项工作让县域自然资源、住建、行政审批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协作机制得到建立,破除了原有的体制性障碍,完善了机制性缺陷,堵塞了制度性漏洞,打通“房地一体”全链条问题症结关键,在全县初步实现从末端“治堵”到源头“疏通”的工作格局。

(三)不动产登记效率得到大幅提升。此项工作提高了不动产登记效率,实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全县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速度也实现了质的飞跃,一般登记均压缩至2个工作日办结,最快1个工作日办结,让千家万户得到更多的便利和实惠,为打造美丽新岚皋做出了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