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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自然资函〔2023〕292号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3号 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3年08月11日15时06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类别:B

签发人:王显放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3号

建议的答复函

张文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被征地村集体预留建设用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落实被征地村集体预留建设用地,以促进在建项目土地征收和土地储备工作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村集体预留建设用地问题,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会同被征地镇(办)村(社区),结合被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和规划用途,对按政策规定应给被征地村集体预留建设用地面积逐村(社区)进行核算,确定预留地地块并申请规划部门进行规划选址。截至目前,已落实12个被征地村(社区)集体预留建设用地共计201.48亩,包括新城办南门社区、木竹桥村、屈家河村、高井社区、心石村、油坊村、白庙村、枣园村等158.08亩,建民办七里沟社区17.72亩、长春村9.08亩,江北办中渡村8亩,吉河镇马坡岭社区8.6亩。其余被征地村(社区)集体预留建设用地正在逐步落实中。

二、关于积极做好已明确预留地规划选址、划拨、不动产登记等手续办理工作

我局对已落实的村集体预留建设用地划拨、不动产手续均已办理完成。对剩余尚未落实的被征地村(社区)预留建设用地的规划选址、划拨、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落实进度。在被征地村(社区)预留建设用地选址上,充分考虑被征地村(社区)要求和镇办意见,结合中心城市规划,尽量把预留地块选在已建成的城市道路两侧规划的商业地块上,力争预留地块效益最大化,以便快速、高效推进被征地村(社区)集体预留建设用地落实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中心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自然资源事业,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复函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1日

(联系人:符  杰       电话:1389158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