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资函〔2023〕291号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4号 建议的答复函
类别:B
签发人:王显放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4号
建议的答复函
刘晓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出台江南中心城区自建房危房重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2017年11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安康中心城市江南城区规划管控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17〕38 号),暂停中心城市江南城区“私人建房”审批。针对D级危房,目前只能按原有住房同等面积审批建房或提前组织房屋征收实行货币化安置。
从城市发展、安全保障、公共环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心城区自建房今后管控将越来越严格。特别是在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后,中、省也相继出台有关严格控制中心城区自建房建设的要求,其中住建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23〕18号)中明确提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自建房。”
在严格管控的同时,为解决危房户群众的住房保障需求,我局自2021年开始,我局通过走访调研中心城区范围内相关镇(办)、市、区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在汉中市调研情况,根据中省相关法律法规,已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村民宅基地和个人国有土地建房规划管控的通知》并报市政府研究。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自然资源工作。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日
(联系人:杨 帆 电话:331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