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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自然资函〔2023〕286号关于政协安康市五届二次会议第003号 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3年08月03日14时56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类别:B

签发人:王显放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政协安康市五届二次会议第003号

提案的答复函

民盟安康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闲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收悉,涉及我局职能范围的内容第一条:确权登记工作。“闲置校舍主要资产为房产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绝大部分是当地村组划拨,属于集体用地,无法提供完整确权资料。按照土地确权相关要求,建议自然资源局研究办法,特事特办,以实际存在为依据进行登记确权。房产资源同样存在无建房手续,资金来源不明确的情况,同样需要尽快确权”。现将我市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确权登记工作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2020年7月22日,自然资源部组织编制印发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以问答的方式,指导各地开展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国家安排部署,目前全市已完成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调查工作,调查数据已上报汇交到省自然资源厅。各县(市、区)正在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根据确权登记政策,按程序依法登记

根据《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第41问和第50问,就无集体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房屋没有建设规划审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情形给与了政策解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组织教育、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政府职能部门,有关乡镇、村组对乡村闲置学校进行调查,依法确定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认定属于合法使用,经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公告30天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予以确权登记。

三、加强督促指导,提高登记率

我局将紧盯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目标任务,加快督促各县(市、区)开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确保应登尽登,依法保护权利人土地、房屋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贵委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请对我局工作多指导,多批评,多监督,同时也请您多加宣传自然资源相关政策,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自然资源事业。

附件:自然资源部《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3日

(联系人:马  战        电话:15909158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