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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自然资函〔2023〕271号对政协安康市五届二次会议第142号 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3年08月02日14时51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类别:B

签发人:王显放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对政协安康市五届二次会议第142号

提案的答复函

黄绪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不动产登记或换证中的堵点问题的建议的提案》(第1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年完成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一)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按照中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要求,我局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已全面实现了不动产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异议登记即来即办的目标任务。

(二)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便民利企

1、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夯实每个环节岗位责任、岗位时限,优化材料清单,取消原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告知单”等多余的12种证明文件。对简单的不动产继承推行公示继承,取消强制继承公证将登记资料通过网站等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2、2023年试点延伸转移登记信息化进房企,推进完成“带押过户”试点工作。扩大“不动产抵押登记进银行”实施范围,与商业银行实现无缝对接。

3、与市税务局联合搭建完成“互联网+不动产交易办税”平台,将不动产涉税业务全部纳入“不动产一窗办事窗口”,实现线上、线下纳税交易。依托省厅“互联网+一窗受理”平台完成了与公安、市场监管、编办、银保监、法院、民政、司法7个部门的电子信息共享,为企业、群众提供足不出户、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计划采纳的建议及工作计划

1、尽快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向更高层级发展,建立集成、统一的网上不动产“一窗受理”平台,与房屋交易、税务、商业银行等部门信息系统无缝衔接,实现一次受理、自动分发、并行办理、依法衔接、一网通办的不动产信息平台办理方式;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依托政务中心服务平台,将水、电、气、暖联动过户整合融入二手房交易流程。

2、对于收回土地证出具的收证证明,实行登记系统内部信息化流转,办理业务时不再要求当事人进行提交或出具。

3、加快原房管局移交15万宗存量纸质档案与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挂接力度,10月底前实现全市不动产信息通查。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自然资源工作。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日

(联系人:李 伟         电话:239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