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资函〔2023〕260号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90号 建议的答复函
类别:B
签发人:王显放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90号
建议的答复函
马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石堤小学门前征迁土地使用的建议》(第290号)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石堤小学门前征迁土地属石堤街棚户区改造范围,2016年11月该棚户区改造规划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该规划范围主要围绕石堤街两侧,规划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原机械厂及家属院部分做为安置用地;二是石堤街传统街区。功能分区将沿堤岸加设景观长廊,沿石堤街内部老街区商业类型灵活布置,为混合业态分区,打造民俗文化娱乐住宿融为一体的多元化老街区。目前该用地还属于统征储备地。2023年6月15日,市住建局委托设计单位对该处进行了规划初步设计,并组织相关部门对规划方案进行座谈,会上市城投、区教体局、石堤小学对方案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您提出将该土地用于公共广场绿地建设,下一步我局将在报建方案中予以充分考虑,预留公共广场绿地,为后期缓解石堤小学师生出行提供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自然资源工作。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9日
(联系人:杨 帆 电话:331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