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局:多措并举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近年来,宁陕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贡献力量。
严格落实占补平衡,通过“控源头、盘存量、挖潜能、借外力”等方式,统筹做好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严把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准入关口,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阶段,提前介入,科学引导,从源头上严控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规模。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前,按照“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对未落实补充耕地任务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查报批。
深入推进田长制,依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印发了《宁陕县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建立了县镇村三级田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了工作任务、夯实各级田长责任。目前,已初步建成县级田长2人、镇级田长22人、村级田长81人、网格员343人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对全县所有耕地逐地块落实耕地监管责任人,形成地块和责任人一一对应的网格化管理台账。督促常态化开展巡田工作,建立巡田台账,确保真正实现每一个地块都有人管、管得住、责任能追究。
强化监督监管,坚决遏制“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以田长制为抓手,运用各级网格员巡查与卫片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手段,对乱占耕地行为及时预警,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充分运用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促进乡村振兴,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版权所有2018 网站标识码:6109000033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 电话:0915-3204675 备案编号:陕 ICP 备2021008797号-1
技术支持:0915-3282461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