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委托行政处罚事项座谈会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执法工作,更好推进行政执法下沉一线,理顺中心城区各分局多年来存在的执法主体职责不清,程序不顺,效率不高等诸多矛盾问题。8月28日,安康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委托行政处罚事项座谈会。会议分别邀请省厅执法局、市司法局、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陕西秦岭南麓人民检察院、汉滨区人民法院、汉滨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汉滨分局、高新分局、瀛湖分局、恒口示范区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和执法队(局)长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座谈会上,执法局汇报了关于委托汉滨分局、高新分局、瀛湖分局、恒口示范区自然资源局实施行政处罚征求意见稿;各参会单位代表结合工作职责讨论完善征求意见稿;省厅执法局段柏成处长就会议聚焦的行政处罚主体界定、各分局与各执法大队关系、委托事项范畴、跨区域执法等问题进行逐一解答。
会议确定:一要迅速行动。认真修改完善市司法局、法检两院、各分局提出的宝贵意见,第一时间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稿后印发实施,确保解决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二要强化交流。拟稿建立市自然资源局、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三方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自然资源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着力构建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工作新格局。三要加强指导。行政执法事项委托实施后,市局将加强对受委托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的督导、检查,特别是重大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要进行督办、指导,切实理顺中心城区自然资源执法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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