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szfgzbmszrzyj/2023-0145 | 公开目录: | 单位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自然资发〔2023〕42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1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年04月14日08时26分 |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全市耕地红线,以高质量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执发〔2023〕1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卫片执法工作,推动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聚焦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突出重点,依法严肃查处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非农化建设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尤其是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有关规定,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问题;依法严厉打击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和汉江流域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科学评估区域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牢牢守住全市耕地保护红线,严守资源安全底线,维护资源资产权益。
二、工作原则
(一)坚守真实性。依法依规开展图斑合法性判定和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据实填报核实结果。坚决杜绝明知故犯、谎报瞒报、弄虚作假、虚假整改等行为。
(二)狠抓准确性。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全面提高卫片执法各环节业务人员能力水平和职业素养,强化成果质量管控,坚决杜绝因业务不熟、操作失误、消极应付等因素导致卫片执法成果质量降低。
(三)提高时效性。科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强化各环节工作进度管控,严防工作脱节、超时作业等问题。
(四)聚焦工作重点。聚焦耕地保护,重点打击恶意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新增非农建设行为;聚焦生态保护,重点打击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违规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聚焦保护能源资源安全,重点打击违法开采战略性矿种行为;聚焦重点区域,严厉打击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和长江黄河流域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三、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自然资源部组织采集遥感影像,制作下发卫片执法图斑
1.自然资源部采集遥感影像,制作下发卫片执法图斑。自然资源部按照“双月度覆盖”(一个覆盖周期内,下发的遥感影像覆盖率不超过200%)采集我市遥感影像,以民政部公布的最新县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工作单元开展图斑提取工作。按照遥感影像图斑“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将日常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分为“新增非农建设类”“其他新增建设类”“其他变化类”“年度内持续变化类”四大类。其中,“新增非农建设类”“年度内持续变化类”图斑属于年度内疑似有实质性新增非农建设占地行为的图斑,进行重点监测监管。除有其他特殊要求外,对老城区、镇街、社(区)等建成区、人类活动明显稀少地区,以及不属于土地卫片执法工作范围的变化,一般不予提取。
自然资源部利用高清卫星遥感影像制作矿产卫片执法图斑,监测和发现重点矿种、重要区域、硐采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对涉及采矿用地地类的日常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将同时作为矿产卫片执法图斑使用。
通过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发现年度内疑似有实质性新增非农建设占地行为,但未能纳入日常土地卫片执法图斑下发的,将作为补充图斑,纳入后续监管工作范围。
2.自然资源部分析下发图斑管理信息。图斑地类信息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土地卫片执法地类套合统计规则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974号)要求进行套合认定。永久基本农田信息使用“三区三线”新划定的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进行套合认定。国土空间规划已经批复并纳入国家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的地区,规划信息使用自然资源部审核入库的数据进行套合认定,其他地区使用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进行套合认定。图斑涉及的用地、用矿等审批信息,分别与上月报自然资源部审核后的审批备案信息进行套合认定。相关管理信息动态更新的,新下发的图斑套合认定方式按月更新。
3.多途径下发图斑。自然资源部按卫片执法工作技术支撑机制有关要求,通过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和“国土调查云”及时下发卫片执法图斑信息。
(二)认真组织核实,及时准确填报图斑信息
1.多种方式开展核实。各县(市、区)局、分局加强业务学习,对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进行核实,指导相关工作人员规范采集现场照片、视频等资料。
2.准确开展合法性判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2023年修订)》《矿产卫片执法图斑填报指南(试行)》等,准确判定图斑合法性,并对判定结果负责。对“新增非农建设类”“年度内持续变化类”图斑,一般不得判定为其他类用地。各县(市、区)局、分局是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的主体,对判定结果的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对审核不通过图斑重新作出合法性判定的其他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自身作出的合法性判定结果负直接责任。
对涉及违法占用耕地的地块,必须同时判定“是否属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3.及时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按照“月清、月核”工作要求,如实开展核查、填报等工作,逐级审核上报《卫片执法图斑核查填报情况统计表(月报)》见附件4。每月20日前,按要求完成内业审核和外业核查后,利用国土调查云系统填报上一个月20日(含)前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图斑合法性判定结果及相关举证材料;7月15日前,按要求完成自查自纠等工作后,向市局上报6月20日(含)前自然资源部下发图斑的合法性判定结果及相关举证材料。2024年1月18日前,按要求完成自查自纠等工作后,将全年卫片执法监管成果报告市局。
涉及军用土地的,每半年以机要件单独上报市局,市级汇总后统一上报。
(三)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规范执法行为
1.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是通过遥感监测判读反映的地表变化情况,不得将其直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对经判定确实存在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及时制止,依法依规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典型案件,市局将采取直接立案查处、挂牌督办等方式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依法依规严格规范开展核实取证、调查处理等工作。要加强与支持乡村振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政策的衔接,区分不同违法情形和违法性质,分类处理。不得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不得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得确定不切实际的目标,搞形式主义,增加基层负担。不搞简单化,“一刀切”。
3.积极推进违法行为整改。按照“严起来”的要求,积极推进违法行为整改,直至消除违法状态。对确属违法用地,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前提下,对符合报批条件的,要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对不符合报批条件的,要主动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依法依规组织拆除复耕;对未备案的设施农业项目,要主动服务,加快备案和上图入库;对农业设施、光伏用地等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的,应依法依规拆除复耕。
(四)组织内业审核,开展质量评价
1.按月开展内业审核。要按月上报本地区卫片执法图斑相关信息,分类组织开展内业审核。对自然资源部下发的所有土地、矿产图斑要100%内业审核,同时明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作为内业审核、外业核查负责人,压实工作责任。其中,对拆除复耕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5亩以上、耕地10亩以上的图斑,各县(市、区)局、分局须出具内业审核意见。市级定期组织开展内业审核,对内业审核不通过的图斑,退回县区限期整改。县级无正当理由拒不修改的,市级将直接作出合法性判定并作为统计依据。
2.明确差错率评估方法。部、省将采用内业审核和“互联网+”在线核查的方式,对上报的“月清”图斑数据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新增非农建设类”“年度内持续变化类”图斑。部、省将根据最终的认定结果分别计算差错率,部级计算差错率分为日常差错率和年度差错率,省级计算差错率分为月度差错率和年度差错率,部、省计算差错率规则见附件1、2。
(五)组织外业核查,紧盯重点问题
省厅将对疑似违法占用耕地100亩、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50亩以上的“新增非农建设类”“年度内持续变化类”图斑,疑似违法开采面积达到10亩以上的矿产卫片执法图斑,以及拆除复耕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10亩以上、耕地50亩以上的图斑,逐一组织实地核查;对违法问题严重或卫片执法成果质量较差、差错率较高的县(市、区),组织开展全面核查;对外业核查不通过的图斑,退回县(市、区)纠正并经市级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厅。省厅外业核查最终的认定结果将直接计入年度差错率。
市局对疑似违法占用耕地50亩、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30亩以上的“新增非农建设类”“年度内持续变化类”图斑,疑似违法开采面积达到10亩以上的矿产卫片执法图斑,以及拆除复耕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10亩以上、耕地30亩以上的图斑,逐一组织实地核查;对外业核查不通过的图斑,退回县级纠正,并督促整改。
各县(市、区)局、分局对所有拆除复耕、补办合法用地手续等符合卫片扣减政策类图斑,要进行逐一核实、确认,并明确县级自查验收负责人。
自然资源部将根据需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外业核查工作,检验地方卫片执法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自然资源部外业核查最终的认定结果将直接计入年度差错率。
(六)加强预警提醒,指导督促整改
市局将建立卫片执法发现违法问题台账,实行问题整改销号管理,督促指导县区加快落实整改,直至彻底消除违法状态。市局将全面落实“两平衡一冻结”制度,对违法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的,先行冻结违法用地所在地储备库中的补充耕地指标,查处整改完成后解除冻结。对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或接近全年度问责标准,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较大,土地管理秩序混乱以及矿产资源违法严重地区,市局将实行驻点督促,指导督促整改,并向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发函警示提醒,必要时报请市人民政府严肃开展约谈。部、省也将开展研判,警示提醒。
(七)深化卫片执法成果应用,形成监管合力
1.严格年度评估。2023年继续沿用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问责比例计算方法进行评估,问责比例计算方法见附件3。除此之外,省、市内业审核和外业核查最终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占用耕地的图斑,将纳入年度问责比例计算。
经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占用耕地的补充图斑,也将追加纳入问责比例计算。
2.深化成果应用。土地卫片执法成果将为“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等多项考核评估工作提供相关监测指标和数据成果,进一步提高卫片执法工作效用。
(八)奖优罚劣,严肃移交问责
1.奖惩管理。经自然资源部审核,日常差错率超限的,自然资源部将认定为省级审核把关不严。对年度差错率超限的省份,或持续三年下发的矿产卫片执法图斑仍存在违法行为的地区,自然资源部将予以通报;对年度差错率较低的省份,自然资源部将予以表扬。
经省级审核,月度差错率超限的,认定为市级审核把关不严,省厅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被通报的,将提请厅党组约谈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年度差错率超限的市,或持续三年下发的矿产卫片执法图斑仍存在违法行为的地区,或被自然资源部通报批评的,将直接纳入年度评估范围,报请省政府严肃开展约谈。
因差错率问题,被部、省通报批评的,市局将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启动市级追责工作。
2.移交问责。经年度评估后,对达到《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情形的,市局将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
(九)强化持续监管,形成闭环管理
市局将进一步完善卫片执法工作机制,强化对跨年度违法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的持续监管,把历年土地卫片执法涉及的违法用地纳入整改台账,对历年违法用地持续进行整改。各县(市、区)局、分局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历年来违法用地情况,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违法用地整改机制,建立健全持续监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与相关考核评价、评估问责等工作的衔接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全面推进违法用地整改工作,防止出现只管新增、不理旧账的局面。
四、组织实施
(一)市、县工作职责
卫片执法工作由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自工作责任,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内部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协同推进本级卫片执法工作。市局对全市卫片执法工作负总责,对县级填报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各县(市、区)局、分局作为图斑填报和违法行为整改的主责单位,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要求实事求是开展卫片图斑核查、填报、整改,对卫片执法成果的全面、客观、真实、准确性承担直接责任。
(二)市级组织模式
对照省级组织模式,我市卫片执法工作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牵头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科、矿产管理科、建设规划管理科、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自然资源局江北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江南分局及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等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整体推进。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负责全市卫片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按照“月清、月核、年度评估”工作模式对各地卫片成果进行内、外业核查,督促县区积极查处整改卫片工作中违法违规问题;直接立案查处、挂牌督办性质恶劣重大典型案件;核实上报卫片执法图斑及工作成果;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培训;组织开展市级警示提醒、约谈问责等工作。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负责提供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卫片执法相同监测图斑的信息资料等工作。
自然资源利用科:负责提供卫片执法合法图斑地块对应的合法审批、供地文件等资料;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完成重点图斑合法性的审查、抽查检查等工作。
国土空间规划科、建设规划管理科:配合做好违反“三区三线”、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认定等工作。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建立完善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审查;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等工作。
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科:配合做好补充耕地指标等量冻结、扣减工作;指导督促县区及时更新临时用地审批系统信息、完善设施农用地信息备案等工作。
矿产管理科:负责提供卫片执法合法图斑对应的合法矿权证相关资料;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完成重点图斑合法性的审查、抽查等工作。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提供卫片执法合法图斑地块对应的不动产权登记证相关资料;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完成重点图斑合法性的审查、抽查工作。
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市自然资源局江北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江南分局:根据各自工作职责,配合完成安康市中心城区卫片执法图斑现场核查、合法项目用地审查、临时用地审查及监管等工作。
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按照专班工作机制,依据专项整治工作和政策要求,负责对卫片执法发现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图斑进行处置,共同推进当地采取措施,消除违法状态。
(三)经费保障
按照部、省、市关于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落实本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将卫片执法检查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高效使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加强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使用的监督,杜绝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技术保障
统筹多方技术力量,提倡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辅助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提高卫片执法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满足“月清、月核、年度评估”的工作要求,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中央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耕地保护、粮食安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严格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对在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等相关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局、分局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充分认清卫片执法在耕地保护的重要作用,坚决把查处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局、分局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工作支持,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经费支持保障,建立健全卫片执法工作协同推进机制。要将卫片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安排部署,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中要亲抓亲管,积极推进查处整改工作,扎实完成卫片执法各阶段工作任务。要认真研究部署本辖区卫片执法工作,加强与乡村振兴战略等政策的衔接,认真履职尽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三)强化协同机制,坚决遏制违法。要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违法占用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卫片执法工作中发现属于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住建等部门管辖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对涉及交通、能源、水利设施等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要形成清单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共同推动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非粮化”“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要及时移交同级相关业务部门或专班,共同推动整改落实。涉及追究党纪政务处分的,要移交纪委监委;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突出监管重点,加强矿产执法。要严格按照《矿产卫片执法图斑填报指南(试行)》,规范图斑核查、判定、处理、填报和审查等工作,建立和完善矿产执法台账,把“依法依规”“严起来”理念落实到各个环节。特别是要强化对自然保护地、汉江流域及沿岸县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重要矿种以及其它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地区的监管,启动实施早防范、早发现、早整治行动,实现事后处置为主到事前防范为主、被动应对为主到主动监管为主、点上推进为主到面上发力为主。
(五)强化通报警示,确保成果真实准确。按照“月清、月核”工作要求,市局将进一步健全违法严重县区预警通报机制。对不按时完成月清工作、月清成果差错率较高的县区,将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大、比例较高以及矿产资源违法严重县区,及时向相关县区党委、政府发函预警提醒,倒逼县区开展整改工作。对达到《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约谈问责规定的县区,市局将报请市委、市政府开展市级约谈;被省政府约谈的县区,市级将再约谈问责,进一步压实县区党委、政府责任,督促限期整改。约谈将采取开门约谈,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公开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约谈警示震慑作用。
联系人:付先进 联系电话:15809157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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