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szfgzbmszrzyj/2023-0067 | 公开目录: | 单位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自然资发〔2022〕170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2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年07月29日17时06分 |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9日
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2〕55号)、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康市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市安委办发〔2022〕19号)要求,现结合全市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安排部署,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这条主线,有效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任务
结合自然资源职能职责,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抓细抓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各项工作,坚决筑牢安全生产严密防线。
(一)认真落实我省安全生产五十条措施
一是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认真落实我省安全生产五十条措施,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重大问题,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
二是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四是要严格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严厉打击矿山违法盗采、违规用地等行为。
(二)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打击非法违规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矿山超层越界开采、私挖乱采、以采代探、关闭矿山偷采、以修复之名开采、“洗洞”盗采金矿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压实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排查地质灾害问题隐患。深入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大检查,重点检查地质灾害点的村级责任人、监测人、监测方法、监测记录是否到位,地质灾害点警示牌是否设立,转移预案是否可行、应急演练是否经常开展。要结合平战技术力量,充分发挥“人防+物防+技防”力量,全方位开展隐患点、移民搬迁安置点等预警区内重要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及时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自建房安全整治。落实《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配合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全市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
4.在土整整治、生态修复等建设工程领域,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检查。深入开展“两违”整治,严厉打击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占地建设等突出问题,杜绝因违法违规占地建设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总结提升的工作步骤要求推动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广泛动员部署(7月底前)。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在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风险挑战的基础上,制定方案、广泛动员,全面启动。
(二)深入排查整治(8月上旬至8月底)。坚持立查立改、动态清零,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要求,集中力量整改,逐一销号。
(三)强化集中攻坚(9月上旬至10月上旬)。通过现场督办、挂牌督办等方式集中整治一批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全面总结改进(10月中旬至10月底)。总结经验,巩固提升。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查找分析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把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统一部署、协调推进、一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见行见效。市局和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责任人直接抓的格局,全面加强对全系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严格监管执法,提升执法效能。要把集中执法贯穿于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全过程,针对违法违规行为,该处罚的必须依法处罚,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产停业整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效能,确保问题隐患整治到位。
(三)广泛宣传动员,加强警示教育。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持续开辟专题、专栏、专刊,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等活动,提高公众的参与性。市局将对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区和单位进行问责问效,问题严重的,依法依纪调查问责。
(四)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统筹做好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于每月22日前向市局全生产办公室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重大工作事项、经验做法随时报送。
联系人:王帅
电话:0915-3200924
邮 箱:447256358@qq.com
附件:1.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联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