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szfgzbmszrzyj/2023-0066 | 公开目录: | 单位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自然资发〔2022〕212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3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年09月30日17时00分 |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百日提升”和“百日督帮”行动有关工作,特制定《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30日
全市自然资源系统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为压紧压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任务,持续深化相关工作,按照省厅印发的《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印发的《安康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百日督帮”行动方案》、《关于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百日提升”行动和“百日督帮”行动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极端重要性,立足全市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全面对标对表、系统查缺补短,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工作要点
(一)牵头任务
1.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专项行动(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坚持规划先行,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完善村庄分类,保持村庄风貌,防止出现大拆大建。牵头单位:城乡规划设计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二)配合任务
1.挂牌督办县和重点帮扶县提升行动(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要求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完成今年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调剂使用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00亩)计划任务。(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获得的调剂资金全额下达产生节约指标的地区比例达100%;调剂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比例达100%)。牵头单位:用途管制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2.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提升行动(人社部门牵头)。就业帮扶车间和乡村公益性岗位数量不低于上年度。公益岗位和帮扶车间等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规模不低于上年度。牵头单位:人事教育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3.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提升行动(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和治理,实时监测地质灾害对农户的影响情况;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核查比对农户购买商品房等不动产登记证信息,用于监测对象资格核查。牵头单位:地灾办、确权登记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三)支持政策
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健全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梳理相关政策,加大宣传,做好培训,帮助基层熟悉政策、了解政策。深入基 层开展政策服务与业务指导,抓点示范、创新典型、推广经验,不断提升本行业工作水平。牵头单位:搬迁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三、时间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细化任务,落实举措(9月30日前)。对我局牵头任务,由牵头单位城乡规划设计院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周密安排部署,强化工作调度,统筹推进落实;对我局配合任务,由牵头单位用途管制科、人事教育科、地灾办、确权登记科结合前期工作实际,细化落实本领域具体举措,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对支持政策,由专班办综合组紧密结合省市工作要点,认真梳理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
(二)强力推进,务求实效(11月30日前)。各牵头科室、单位围绕任务,对标省厅和市巩固衔接领导小组要求,进一步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并深入基层开展政策服务、业务指导、调查研究和督查检查,帮助基层尽快熟悉政策、了解政策。同时,落实并指导基层进一步夯实责任,确保各类问题“排查准、发现早、解决好”,注重抓点示范、创新典型、推广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建章立制,巩固提升(12月10日前)。各牵头科室、单位对工作推进与措施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汇总分类、分析研究、建立台账、整改销号,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确保今年以来中省市各方面发现和反馈的问题有整改部署、有整改方案,督查督办任务全面完成。同时,对政策措施、标准规定等方面仍然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内容进行“回头看”,持续巩固和提升百日行动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坚持“市负总责、县抓落实”,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成立王琳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专班下设五个工作组(综合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专项行动组、挂牌督办县和重点帮扶县提升行动组、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提升行动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提升行动组),专班办设在市搬迁办。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亲自推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指导督促。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各牵头科室、单位要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特点和市级,加强政策服务、业务指导、调查研究和督查检查,及时掌握、指导、督促本领域工作情况,并做好发现问题的跟踪督办工作。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帮助市县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对百日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三)务求取得实效。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扛起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职责分工和进度时限,逐条逐项推进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并按照“进展情况每周报、全面工作按月报、意见建议随时报”的要求定期向专班办通报工作进度和问题,12月1日前,对“百日提升”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专班办。各县(市、区)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