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依据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安自然资发〔2022〕129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安自然资发〔2023〕10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安自然资发〔2023〕10号),市局定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3年2月7日至9日,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确定。
二、人员分组
(一)第一考核组
组 长:王 波
副组长:党晓龙
成 员:谭开胜、张 润
联系人:谭开胜
考核单位:汉滨分局、石泉县局
(二)第二考核组
组 长:华 军
副组长:汪德平
成 员:钟 艳、夏远峰
联系人:钟 艳
考核单位:旬阳市局、白河县局
(三)第三考核组
组 长:马新斌
副组长:况诗山
成 员:杨乾胜、彭绪建
联系人:杨乾胜
考核单位:汉阴县局、宁陕县局
(四)第四考核组
组 长:赵永革
副组长:李爱武
成 员:舒 勇、张 杰
联系人:舒 勇
考核单位:平利县局、镇坪县局
(五)第五考核组
组 长:田曙安
副组长:石小青
成 员:李庆东、李 迎
联系人:李庆东
考核单位:紫阳县局、岚皋县局
(六)第六考核组
组 长:陈替军
副组长:廖兴德
成 员:晏朝辉、董华山
联系人:晏朝辉
考核单位:高新分局、恒口局、瀛湖分局
(七)第七考核组
组 长:詹学锋
成 员:李健生、曹海生、丁茂吉
联系人:李健生
考核单位:市局机关、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市移民(脱贫)搬迁办、市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中心、江北分局、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八)第八考核组
组 长:王纯凯
成 员:杨 帆、马 战、何 丹
联系人:杨 帆
考核单位:市执法监察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江南分局、市土地调查和评审服务中心、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局、分局和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市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迎接考核的各项工作。要全面开展自查,收集整理规范印证资料,确保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服从市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抽选参加考核的人员要提前统筹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考核组的工作。各考核组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安排,如期深入被考核单位开展工作。现场考核工作完成后,各考核组要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形成考核工作报告,由考核组长把关后提交市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审议。
(三)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坚持客观公正,严禁弄虚作假。考核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考核工作风清气正。
(四)各考核组要做好考核期间的疫情防护工作,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提高工作效率。
(五)办公室做好各考核组出行车辆及后勤保障工作。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