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年终岁尾安全稳定
11月2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年终岁尾安全稳定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然资源系统落实安全责任,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稳定。
《通知》明确,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部系统各单位要认真领会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拧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链条,压实工作措施,强化督导检查,严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是突出抓好行业安全生产。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本级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自然资源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动态巡查,严厉打击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无证勘查开采、“洗洞”盗采金矿、以整治修复等名义违法开采等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因非法开采引发矿山安全事故。部各有关司局要将安全管理要求与土地、矿产、海洋、测绘等各项管理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在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和森林、草原、湿地、水资源调查工作部署安排中,要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密防范各类风险。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自建房安全等专项整治。
三是落实单位内部安全责任。部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加强对地勘、测绘野外作业和海上科考、地质调查作业的指导监督,层层压实责任,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和人员安全保障到位。
四是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部属各单位要以油气钻井、海上作业、大型设备和野外用车等方面为重点,迅速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同步开展对办公区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关键岗位和食堂燃气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地勘、测绘行业安全现场监督检查,狠抓源头治理、规范操作和整改落实。
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海洋预警预报和风险提示,强化部门联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规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部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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