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级林长巡林工作的通知
宁陕县林长制办公室:
根据《陕西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林长巡林制度><陕西省总林长令发布制度>的通知》(陕林长办发〔2022〕11号)和《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林长、警长及责任区域的通知》(安办字〔2022〕33号)要求。决定对你县开展巡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17日至18日。
二、巡林人员
华 军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安平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友平 市林业局林政科四级主任科员
张 润 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科长
高 云 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干部
三、巡林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总林长会议精神情况;
2、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3、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4、国土绿化、自然保护地体系等建设的推进情况;
5、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情况;
6、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责任落实情况;
7、其他涉及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情况;
8、实施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进展情况,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巡林方式
采取现场踏勘、走访、听取工作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
五、相关要求
(一)请你办提前做好相应准备,确保巡林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参与单位在巡林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省相关纪律要求。
(三)参加巡林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