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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探索推行“田长制” 压实扛牢耕地保护各方责任

时间:2022-11-17 10:49 作者:邱先祝、胡斯爽 来源:镇坪县自然资源局 分享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近日,镇坪县委、县政府印发《镇坪县关于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长效管理机制。

《方案》明确,到2022年11月底,全面建立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的田长制管理模式,基本确立网格化管理工作格局,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到2025年,田长制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耕地面积总量保持稳定,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科学合理、质量合格,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基本稳定。

《方案》指出,全面建立县、镇、村(社区)三级耕地保护田长制责任体系,设立一级、二级、三级田长和片区田长。一是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一级田长,县级设立片区田长,由联镇常委担任,以镇为单元,划定责任区域,分区开展包联工作。二是镇级总田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以村(社区)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三是村(社区)级田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担任。

《方案》明确,县级设立田长制办公室,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各镇参照设立田长制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方案》提出,坚持党政同责、严保严管、统筹协同、奖惩并举4项基本原则;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公示、督导巡田、工作通报、奖励激励5项工作制度;严格用途管制、遏制“非农化”、管控“非粮化”、建立快捷发现、完善联动查处、保障合理建设需求6项工作任务;全面压实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面推动全县“田长制”工作开展。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源头控制,强化过程监管,督促指导全县“田长制”工作全面落实。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公示、巡田护田、工作通报等制度,强化工作协同,压实扛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要明确工作职责。各行政部门要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建立联席衔接工作机制,形成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行为的工作合力。要加大政策支持。对田长制工作推进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考核、实绩档案、用地指标等方面予以保障支持并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进行约谈。要强化宣传发动。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设立标志标牌,标明保护范围和镇、村两级田长(网格员)及举报电话,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