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为依法推进安康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东坝片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工作,根据《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市规划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办法>的通知》(安自然资发[2021]110号、安规[2021]016自然资源局001)有关规定,现就委托评估机构公开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及评估目的:对位于安康市汉滨区四桥以东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3宗、33.15亩国有土地及地上构建筑物进行评估,评估目的主要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提供依据。
二、评估机构报名要求:具备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资质,在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评估机构,均可参与报名。
三、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0月31日
四、报名地点:安康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储备科(安康大道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1602号)。
五、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委托证书、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及复印件、报名表(须加盖公章)各一份,企业宣传资料一份。
联系人:刘强,联系电话18609158767
安康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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