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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泉池河镇天然气利用工程堆料场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安岚高速公路工程AL-C12 合同段土地复垦方案》 评审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2-10-13 10:13 作者:市土地调查与评审服务中心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规范临时用地管理文件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2〕8号)、和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明确市级审批临时用地有关事项的通知》(安自然资发〔 2022 〕 70号)文件及有关要求,我中心组织市级相关行业专家对《石泉池河镇天然气利用工程堆料场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安岚高速公路工程AL-C12 合同段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现将上述方案评审意见(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我中心书面反映。

附件:《石泉池河镇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pdf版)

《安岚高速公路工程AL-C12 合同段土地复垦方案》 评审意见(pdf版)



安康市土地调查与评审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