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资函〔2022〕351号关于政协安康市五届一次会议第407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王波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政协安康市五届一次会议第407号
提 案 的 复 函
周伟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第四届五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房地产企业信用评级应用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建议的第三条:“市自然资源局可在土地拍卖、项目规划及容积率审批、收缴土地出让金等环节,对A级以上房企实施不同的优惠、扶持政策”。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多次研究和讨论,现将土地招拍挂土地出让工作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陕发〔2018〕23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落实稳经济要求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配套措施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2〕24号)文件精神,为了减轻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按出让最低价的20%缴纳,允许分期缴纳出让价款,首次缴纳比例按照全部出让价款的50%缴纳,剩余价款可在一年内缴清。近年来,受疫情影响,我市部分企业存在资金困难等问题,我局积极汇报协调,认真落实惠企政策,经市政府批准,目前已有7家企业办理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该项工作,切实为困难企业纾困解难。
为了加强规划管理,做好规划服务工作,避免企业多次跑路,我局负责起草了《安康中心城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建技术文件编制指南》,由局办印发实施。优化项目建设程序,服务企业做好规划方案的技术审查和报审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安康自然资源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自然资源局,320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