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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自然资函〔2022〕329号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279号建议的复函

时间:2022年08月10日15时14分 作者: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类别:A

签发人:华军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279号

建 议 的 复 函

危成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紫阳县蒿坪河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收悉。衷心的感谢您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建议收悉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结合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究,我们认为该建议紧紧围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实事求是地提出了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为安康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借鉴和问题导向。现就建议涉及自然资源局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资金投入。环保督察“典型案例”曝光前,我局已协调蒿坪河流域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资金2422.67万元(其中:汉滨区1257万元,紫阳县1165.67万元),治理面积28.29公顷。同时,我局积极申报中省资金项目,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2019年至今,我局牵头申报中省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项目14个,下达资金共计7764万元,可治理恢复面积192.96公顷。

(二)积极争取项目。经过我局多方争取,省自然资源厅已将我市秦岭范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和蒿坪河流域治理项目纳入全省秦岭六市中央财政支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全省申报资金总额为5亿元,其中涉及我市项目资金2亿元。目前,该项目已由省自然资源厅报自然资源部待审批。同时,我局正在组织蒿坪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申报工作,该项目范围涉及蒿坪河流域、大米溪沟流域等,总面积182平方公里。现已完成外业调查等前期工作,正在编制可研报告,拟申请项目资金约4亿元。完成了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初稿,将蒿坪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均纳入修复规划和计划。

(三)聚力生态索赔。制定了紫阳明华煤矿、蒿坪河流域汉滨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方案,多次对生态修复治理和索赔工作进行现场督导督办。截至目前,紫阳县完成了矿山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我局已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了赔偿磋商告知书,完成了赔偿磋商工作,已经进入诉讼环节。汉滨段鉴定报告已经过专家评审,即将发布磋商公告。

(四)严格矿山监管。制定完善了矿业权审批、会审等规则,进一步规范矿权审批、延续行为,禁止新设污染类矿权。逐矿山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检查。对紫阳县明华煤矿等20宗矿业权发布了过期自行废止公告。

二、存在问题

(一)治理资金短缺。目前,全市生态修复资金以申报中省项目为主,且申报条件严格,仅限于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不包括有主矿山和污染治理。加之市县两级财力有限,治理资金缺口较大。

(二)缺乏技术支撑。生态修复涉及景观、环境、岩土工程等多个领域,对于我市来说,生态修复是个全新领域,还没有相关的机构和专业力量,缺乏技术力量支撑。

(三)索赔进展缓慢。由于生态环境损害成因复杂,委托第三方开展调查评估、司法鉴定等费用高、程序多,目前索赔工作整体进度偏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资金争取。持续跟进中央财政支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加大“山水林田湖草”修复项目申报工作力度,为我市治理工作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

(二)夯实工作力量。我省多个地市成立了生态修复机构,为修复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极大提升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效能。下一步,我们将借鉴其他地市成功经验,争取设立相关机构,解决工作力量短缺问题。

(三)强化工作监管。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禁止在蒿坪河流域新建、扩建矿山开采项目。加大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做好矿山开采日常巡查、检查,严控制增量问题。加强生态索赔督导指导,推动索赔工作尽快取得成效。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自然资源工作予以支持。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自然资源局,3200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