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资函〔2022〕324号关于政协安康市五届一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田曙安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政协安康市五届一次会议第143号
提案的复函
雷永胜代表:
您提出关于统筹编制、评审乡村规划的提案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村振兴,规划先行,统筹做好乡村规划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我局自规划职能划转以来,高度重视乡村规划的编制、审查、监督落实工作。2021年4月,市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村庄规划评估工作的通知》(安自然资办发〔2021〕78号),指导各县区对辖区内村庄规划情况进行了评估,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摸清底子、统一口径、避免重复”,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对各县区2012年至今编制完成的村庄规划进行收集整理,共收集到规划文本175个,并全部进行了筛查和分类,指导县区对有关规划进行完善。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从工作实际出发,制定了《安康市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为各县(市、区)技术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解读,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的通知》(安字〔2021〕7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我局制定《安康市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试点工作。在完成4个省级试点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的同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在全市范围内选出了40个行政村确定为2021年度我市首批市级试点村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2022年1月中旬,我局分两组,深入各县(市、区)开展村庄规划调研督导和技术指导工作,截至目前,已有38个试点村完成成果并进行市县联审工作,同时进行第一轮试点总结和第二轮试点摸底。通过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范例,示范引领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做到“应编尽编”。
您提出的统筹编制、评审乡村规划的提案建议非常好,我局高度重视,具体建议与我局当前编制、评审乡村规划的思路完全吻合,现就具体问题逐一回复如下:
在编制单位资质、经验审验方面,因实用性村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我局已建议实行规划设计单位准入制度,一方面推荐有实力、有经验、有责任、有售后的编制单位参与乡村规划的编制工作,另一方面对编制单位实力弱、乱挂靠、责任心不强、售后态度差的编制单位实行准入限制,保证规划设计质量和后期服务保障。
在学习借鉴方面,21年11月30日,我局组织40个市级试点村编制单位,相关县、镇、村主要管理从业人员统一到市局学习相关案例、学习规划编制指南,并通过推进会、评审会等形式,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各县指导规划编制各方面工作,因疫情原因,还未组织大范围人员走出去,去先进、成熟的地方去学习,后期将加强这一方面的培训学习力度。
在村庄规划设计、评审方面,市局组织成立由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多部门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审查专家库,主要完成对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参加村庄规划成果研讨、审查论证以及有关课题、专题研究等工作,集多方智慧编制内容完善,好用实用的村庄规划。
在专家意见落实方面县自然资源部门首先把好第一道关,确保审查意见落实到位,在吃不准、摸不透时,可随时与专家沟通,确保专家意见落实到位。
以上就是对您具体意见的逐条回复,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还请您继续关注、关心、指正自然资源工作。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自然资源局,3214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