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资函〔2022〕283号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146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王琳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146号
建 议 的 复 函
李向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安康市动物园、植物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安康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审议通过的《安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要求,安康中心城区拟在九里湾片区新建一处植物园,用于美化城市景观,普及科学常识,提高城市品质,本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将延续城市总体规划关于植物园的建设思路,拟于九里湾片区规划中心城区植物园一处。
根据《动物园设计规范》(CJJ267-2017)要求,动物园选址应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且占地面积不得小于50000平方米。由于已批准的城市总规暂未规划安康市动物园,且在编的安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集约高效利用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新增用地重点保障已批准的“十四五”规划等重点项目,独立占地的城市动物园暂不适宜布局在安康中心城区,未来将在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中统筹考虑。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与您保持联系和沟通,欢迎对安康自然资源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自然资源局,320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