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资函〔2022〕281号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95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王琳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95号
建 议 的 复 函
徐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中心城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在牵头编制《安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的过程中,坚持优先预留教育用地,在中心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布置教育用地,其中涵盖了高等教育用地(安康学院等)、中等职业教育用地(安康中学等职业教育学院等)、中小学用地以及幼儿园用地等多个类型,充分保障教育用地。
2021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安康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21〕10号),要求“规划建设3000户以上居民住宅区的,应规划建设幼儿园和小学;规划建设3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还应规划建设初中;规划建设10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还应规划建设普通高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的通知》精神,积极落实配建要求,为教育用地留足空间。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与您保持联系和沟通,欢迎对安康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自然资源局,320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