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中心城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0—2035)》 批前公示
为提高安康中心城区对地震的应急处理能力,加快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安康市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结合中心城区实际情况,编制《安康市中心城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0—2035)》。该规划经2022年5月9日第二次市规委会专题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主要规划内容:规划结合中心城区现状及规划的绿地、公园、学校操场、体育场等资源共设置区级(Ⅰ级)避难场所1处位于高新生态运动广场,片区级(Ⅱ级)避难场所13处,其中近期完成8处,远期完成5处,社区级(Ⅲ级)避难场所75处,其中近期完成66处,远期完成9处。部分区域无可利用场所进行布置,本次规划将这些区域进行标注,在今后的城市建设更新中,需优先考虑该区域的避灾场所建设问题,以完善中心城区避灾防御体系,其中片区级(Ⅱ级)避灾场所需补充6处,社区级(Ⅲ级)避灾场所需补充30处。详见附图。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8月1日。
项目周边群众和关心项目建设者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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